贵州各校全面复课「贵州高考复读生政策」

5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2020年5月15日至30日,贵州省高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幼儿园分批、错时、错峰开学。高校非毕业年级具体开学时间经程序批准后确定,小学、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州)政府确定。截至目前,全省各类学校已全面复课。另外,小学的暑假时间是7月11日。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遵循“科学精准研判、超前谋划准备、审慎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好“一校一策、一地一策”和“错时错峰”工作。

要按照“开学前”“开学时”“开学后”三个时间点,逐项做好各项工作,统筹做好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错峰错时工作,避免车流、人流过于密集,确保安全顺利开学。要做好学校、幼儿园全面疫情防控,确保消毒到位、确保安全。

根据相关要求,中小学生应随身携带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同等防护等级的口罩,低风险地区学生无需佩戴口罩。婴幼儿因其特殊的生理特点,不建议佩戴口罩。托幼机构的教师、值班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校园外的中小学生和校外的其他学校工作人员遵循佩戴口罩的科学指南。由于大学生来源复杂,大学生必须按照《高等学校防控技术指南》和《公共科学指南》在密切接触和封闭场所佩戴口罩。各市(州)政府和高等学校要为返校师生提供必要的口罩防护。

各地各校要按照“校园管控要严于社会管控”的要求,认真总结前期复课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预案。特别是要强化“外防输入、内严管控”,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境外输入的最新要求,认真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精准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省教育厅将制定印发不同时期开学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各校做好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开学第一课、教育教学等工作。

没有“报复”教学

5月14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教学进度不得由全县统一界定,不得采取“报复性”教学方式抢时间、抢进度。疫情期间不得对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统一检查,复学后第一周不得开展新课程内容教学,不得组织县级、校级、年级统一考试,初中不得以考试或面试方式招收小学毕业生。学校可以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六年级学生进行毕业评价,无需出示分数。

教学任务可以推迟到秋季学期。

要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优先位置,在全面客观分析评价“空中、黔班学生评分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学生适应能力和学习生活习惯恢复情况,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班级、不同学科制定合理教学计划。本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推迟至2020年秋季学期完成。

符合防疫条件标准并确保学生安全。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线下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自5月15日起经所在县(区)政府评估、市(州)教育部门审核、省教育厅批准后,可有序开展线下培训。

根据相关指导意见,获准恢复线下培训活动的机构为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培训、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法登记、符合防疫条件标准、确保学生安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恢复线下培训前,需制定恢复线下培训的工作方案,同时严格执行同一教学时段教学用房平均建筑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的规定,确保不拥挤、便于疏散。此外,不得“超纲教学”“超前教学”、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组织集中备课。

各地要加强对无证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谢梦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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