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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税网(广东省地税局局长)

广东国税10月1日起联合实施“三项制度措施”。

金网讯记者颜、通讯员粤水轩报道:10月5日,我从广东税务机关获悉,为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开办法(试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据了解,广东“三项制度措施”是我国第一个国地税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也是广东税务系统的一项重大具体措施: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执法事项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要求税务机关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相关行政执法信息;规定税务机关的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对全过程进行文字或者音像记录,并按要求保存和归档,确保全过程可追溯;规定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和一般反避税调查调整前,税务机关法制部门必须对执法主体和人员的资格和权限、执法程序、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适用的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进行合法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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