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林北杂谈 > 正文

增值税滞留票(普通发票存在滞留票吗)

导读: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业务已申报纳税,但买方未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企业滞留发票。企业的滞留发票是如何产生的?企业滞留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滞留发票的产生及处理

滞留票是指已由卖方开具并复印用于纳税申报,但买方未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项目,为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类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的社会消费属于个人消费...(6)购买的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因此,很多企业在取得上述条款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既不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中进行抵扣认证,也不在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关数据申报,而是直接将进项税额记入相关费用或成本科目。


如何正确处理账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税〔2016〕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免征增值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且按现行增值税制度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科目。

下月在填报上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在附表2“符合当期申报抵扣的证明”栏填写与当期证明一致的进项税额,在“二”中“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栏填写上述抵扣金额。进项税转账金额"在表格下方。

0